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是依托高校的先进技术平台和雄厚的人才资源,于2002年6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第一家省属司法鉴定机构,并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登记注册,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公示。其前身是南京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从事法医司法鉴定工作,并为省内外培养了一大批法医学工作者。
我所现有鉴定人员12人,其中博士1名、硕士5名、学士6名,是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结构合理、综合实力强的鉴定队伍。鉴定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仪器设备资产达400余万元。一直以来我们秉承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开展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常规物证、亲子鉴定等项工作。
2005年3月我所在原有“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的基础上挂牌增设“江苏省妇女伤情鉴定中心”,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客观证据。
2005年4月,为充分体现了交通事故处理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原则,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规定,认定我所为有资质的交通伤残鉴定机构之一,以便当事人双方从中选择,为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