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接受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以及个人委托,承担各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中相关法医司法鉴定,主要开展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等项业务。

  死亡的鉴定:(1)死亡原因;(2)死亡时间;(3)确定死亡性质,是自杀、他杀或是意外;(4)判断损伤的部位,程度和成因与死亡的关系;(5)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6)是否中毒死亡;(7)有无疾病及其与死因的关系;(8)伤病比及其他。

  损伤的评定:(1)判断有无损伤;(2)人身损伤程度(确定损伤的部位,性状和程度);(3)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损伤参与度评定。

  家庭暴力伤害专项鉴定:(1)确定损伤是否存在及性质(自伤还是他伤);(2)及时准确地记录被害人的损伤情况及精神状态,出具鉴定意见;(3)判定损伤程度,为离婚、虐待及伤害案件的诉讼提供依据。(4)应法庭要求,为虐待、伤害案件作出庭作证。

  与保险有关的法医鉴定:对保险理赔过程中涉及(伤、病及其死亡相关性)的医学问题进行法医学鉴定。

  医疗纠纷咨询和鉴定:全面评价整个医疗过程,以明确有无医疗不当,过错等及其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亲子关系鉴定:对丈夫怀疑孩子非自己亲生;怀疑医院调错婴儿;非婚生子女要求确认父子关系等各种怀疑亲子关系的案件,进行亲子鉴定。

  常规物证检验:血痕、毛发、精斑等生物性检材的种属鉴定、血型检测、个人识别。